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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传销安全知识

2013年03月22日

一、传销的定义及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在国家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进行了一个概念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传销与直销的误区,下面介绍下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但是直销行业也是混乱的,许多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公司也在运作,甚至几家经过批准的直销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也是违规操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提高警惕的,因为他们很可能就是变相传销针对这个问题,现在介绍下不正当直销的五个判断标准:

标准一:“拉人头”

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标准二:高额入门费

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

标准三:虚假宣传

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者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请人入会的.

标准四:高价高奖励

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的.

标准五:不许退货

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

本节叙述的这些内容只是让大家了解什么是传销,怎么判断它是不是传销,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以及不正当直销的判断依据.目的就是在于提高大家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二、传销的主要手段

非法传销手段有: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以及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

传销组织骗取他人入会,开始以介绍工作为名,介绍对象主要是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退伍、转业军人为主,介绍的关系主要是自己的老乡、同学、战友、亲友,有的甚至将兄弟姐妹都骗进入会。骗入传销组织的步骤是:①抓住被骗人求职心切的心理特点,逐步联络感情,了解被骗人的个人及家庭经济情况;②鼓吹该公司的业绩(称是国外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并根据你的专业和兴趣提出相应的招聘岗位和丰厚的待遇,让你前往应聘,落入陷阱;③进入后,进行所谓的业务培训,每天由经理、主任对被骗人进行上课,灌输所谓的致富经验和人生哲理,极有煸动性,如“教你做一个伟大的推销员”等等,他们的口号是“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课后,由家长和业务骨干、推荐人进行专门的谈心、交流,传授经验,直至你融入到传销组织的思想范畴。一般被骗入人员经过七天至半个月的所谓魔鬼训练,思想不坚定者大都会上当受骗,误入岐途,由受害者变成害人者,开始发展下线。

三、传销的管理制度

传销组织有严密的管理制度。①传销人员发展下线,必须经过主任和家长的审查,并教唆如何一步步地联系,直至被骗者上钩。②一般D级、E级的传销人员和正在培训的未入会人员(未交会费的人)日常活动均受到限制和控制,外出时始终有人监视其言行举止。③军事化管理。每天早晨6:15起床直至晚上9:30熄灯睡觉,每个时段的学习、活动、搞卫生、吃饭、休息都安排得十分紧凑、准点。④每天都有学习内容(学习传销组织的规章制度,学习行业知识、生活二十条及行业四大禁止等),在家长的领导下,每天晚上还进行个人小结,重新审视自己,修改工作计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等。⑤组织会员到其它传销点(住宿地)进行交流体会和传授新的传销发展方法,每周、每月各传销点都要作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规划“宏伟蓝图”。

四、传销组织的非人生活

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过着非人的生活。①每个人被骗入传销组织后,即失去了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每个传销点都是租赁民用的小套房(一般是八、九十平方米的三房一厅一卫),家长负责管理房门钥匙,一天24小时里外二扇铁门都上锁,未经主任、经理以上批准不得外出,被关的人员手机、充电器一律收缴,集中保管,如有思想未转化的,连身份证、钱包等都会被收缴。每个套房内配有本地小灵通一部,由家长或主任管理,确需联系时,均使用小灵通(外人不知道还以为是公司的固定电话),而且时时刻刻都在监视通话情况,需发短信时由其他人代按号码并发送。②每个租房内一般住有10-12个D级、E级的传销人员,都是睡在地板上(主任一级以上的才有床),每人每月还得交纳伙食、房租费共180元,其中房租水电费每月要扣除90-100元,其余的才用在伙食开支上,每人每月的伙食费大约在90元左右。因此,在高消费的城市里,他们只能到菜市场购买最低劣的菜,如萝卜、包菜,有时还在菜市场边捡被卖菜人整理后扔掉的烂菜叶、发黄的菜皮,偶尔还捡些被杀猪户扔掉的碎骨碎肉,购买的大米也是质量最差最便宜的。据被关的人员称,他们就是每餐、每天、每月都是吃一种菜,好的坏的菜叶一起下锅炒,而且数量很有限,吃慢的人后面就没菜了,只能浇点酱油。早餐的稀饭是昨天的剩饭渗水去煮的,煮完后撒上一把盐就算是早餐了,有时连捞上一粒米都没有,简直是在喝盐开水。因此,被关的传销人员一个个都是脸色苍白、发黄,比蹲监狱的伙食还差得多。③有的被骗进传销组织后,由于无法交纳3800元的会员费,又不能发展新会员的,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后,口才、技能不长进的,甚至连伙食费也交不起的,关了二、三个月后,就会被传销组织开除,但推荐发展的人要代交伙食费用。

五、防范学生误入非法传销陷阱的几点意见

1.学生参加就业、招聘,一般要到政府和学校组织的人才交流市场,因为这些用人单位都要向人事劳动部门提供完整的资质材料。

2.传销组织所谓的“网络销售公司”一般都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无营业执照。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网页上查询有无此单位(公司)。

3.经亲友、同学介绍的就业机构,除上网核实外,本人可到所在单位走走看看,问明情况,如是传销组织,一查就露馅。

4.如果被陷入传销组织,就要坚持一不交钱(不交会员费和伙食费),二不参加他们的所谓学习培训,三是不去骗取他人,四是找机会就跑,并报“110”解救,五是迅速与学校联系,争取学校求援。

六、大学生如何防范传销陷阱

1.了解非法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

2.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轻易告诉他人,以防被人以招聘、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名陷入传销活动。

3.到正规的人才市场招聘工作,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优厚待遇的许诺。

4.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应及时报警或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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