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学工办:
为维护学院稳定安全,强化防范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保卫处决定在各教学系聘任安全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宣传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积极热情、思想境界高;
2、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勤于学习,善于专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洞察力、判断力、行动迅速;
5、身体健康。
二、安全宣传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经常宣传安全知识。
2、自觉接受学院管理和指导,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活动。
3、熟悉本系防火部位的基本情况,负责保护管理本系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协助本系安全责任人,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5、积极报送宣传安全的稿件,同时对本系安全隐患及发生的安全事故,须及时上报。
三、几点要求:
1、各教学系学工办务必高度重视,依照安全宣传员基本条件和职责认真组织好选聘工作。
2、各教学系安全宣传员人数分配表:
系部 数量(人)
机电工程系 15
电子信息系 10
生物科技系 10
生化工程系 10
经济管理系 10
师范教育系 10
建筑工程系 15
医学系 20
合计 100
3、各教学系上报安全宣传员花名册按下表样式:
XXXXXXX(盖章)系安全宣传员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联系方式 备注
1 队长
2 副队长
3
4
5
6
7
8
9
10
4、各系请务必于10月15日下午4点前将安全宣传员花名册交院务楼应急指挥中心(118室),联系电话33680110。
保 卫 处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