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教育部、公安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消防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刘聪博 院长
副主任:樊书生 副院长
成 员:曹建平 办公室主任
梁宗涛 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振刚 纪委副书记
第五剑盈 宣传统战部党总支书记
郭俊炜 教务科研处处长
杨军民 计财处处长
李安琪 学生处处长
任志峰 后勤管理处处长
高掌乾 保卫处处长
杨西舟 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中心主任
尚海峰 基建处处长
杨宏涛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刘燕京 实训中心主任
王 辉 电子信息系主任
徐德乾 生物科技系主任
侯党社 生化工程系主任
陈 刚 师范教育系主任
董润林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赫光中 医学系主任
韩 娜 经济管理系主任
李锁牢 机电工程系副主任
王江峰 思政部党总支书记
王利民 体育部党总支书记
赖展翅 基础部主任
赵玉芬 图书馆馆长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高掌乾同志兼任。
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拟定我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处、室、系、部的防火责任和任务。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督促其落实。
4、组织建立本单位消防工作队伍,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培训情况记入消防档案。
5、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保障消防经费落实,组织健全,消防设施配套完整,安全有效。
7、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师生对消防常识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即懂工作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预防的措施、懂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8、每半年对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对消防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予以追究责任并相应处罚。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